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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营十堰市郧阳区红岩背林场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5-09-04 08:42:24      来源:中共国营十堰市郧阳区红岩背林场委员会


中共国营十堰市郧阳区红岩背林场委员会

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的

  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11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红岩背林场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7日向红岩背林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场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场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情况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全面领导,确保全面整改。场党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红岩背林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场党政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各村扎实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三)围绕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措施。全场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理论学习不深入。2023年10月27日,经翻阅资料发现,2022年至今,红岩背林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仅开展过1次学习,且在会议上未联系林场实际开展理论研讨,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全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计划,同时结合实际及时贯彻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二是结合红岩背林场实际开展“350”行动(3清即垃圾清运、庭院清扫、道路清理,50即空气零污染、污水零排放、垃圾零外运、化肥零使用、毒农药零残留)确保天蓝、山绿、水清。

2.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不到位。2023年10月26日,经翻阅资料发现,林场实有88.85亩永久基本农田,其中4.3亩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一直无人耕种,存在撂荒地现象。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有关重要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采取进出平衡方式,将4.3亩撂荒地置换到一组蔡家湾处,确保常年有人耕种。

3.产业发展质效差。2023年11月9日,经翻阅资料发现,太阳坡村蜡梅产业2014年发展至今,9年间累计投资169.63万元,其中2020年至2023年10月,共投入129.42万元,但村集体仍未获得收益。余河村2022年3月投资5.8万元发展高山蔬菜项目,当年度收益为1万元。彭家庄村2022年发展的50亩茶场投资50.23万元,村集体未取得任何收益。上述3个村4个项目在2020至2023年9月期间,共投资185.45万元,村集体所得收益仅为1万元。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红岩背林场产业发展实施规划;二是林场包村领导督促各村在服从林场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围绕3十N将各村谋划好的产业或项目迅速落地实施。

4.美丽乡村建设有偏差。2023年10月28、29日,经实地走访发现,红岩背林场党委未贯彻落实《十堰市关于印发<“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和《胡先平同志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扩大)暨区乡村振兴指挥部工作例会上的讲话》要求整治旱厕,林场瞭望哨、彭家庄一组和太阳坡一组安置点等地仍有旱厕。太阳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前端无沉淀池无法使用,村部安置点房前空地上搭建的有简易活动板房,屋后在猪圈上加高搭设有木质“小屋”;二组阳坡安置点和一组槽坊安置点屋后搭设有二层杂物间。2023年11月14日,经实地走访余河村发现,该村道场沟与玉皇庙安置点同样存在私搭乱建现象。2023年11月1日,经调查发现,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底,位于林场场部的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未用于老年照料或服务。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十政办函〔2023〕30号文件要求:“稳步推进农民群众意愿高、适用、后续管护有保障的村优先推进改厕”;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科学选择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信服的改厕模式;二是开展环境治理“350”专项行动;三是因地制宜发挥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作用。

5.招商引资无成效。2023年10月25日,通过翻阅区政府2020年至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和林场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时发现,区政府每年向沧浪山下达招商引资目标均为1个2000万以上项目,但2020年至今,林场共签订2份森林康养意向性项目协议,均未落地见效。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走出去”,利用驻外招商专班,开展沧浪山招商宣传活动;二是“请进来”,本年度力争签约落地1个项目。

6.生态保护宣传不到位。2023年10月28、29日,经实地走访太阳坡、彭家庄村发现,林场场部后山(彭家庄三组)、彭家庄村一组有农户在路边焚烧秸秆;林场后山农户生活区附近田间、河道内均有垃圾,彭家庄一组农户菜地附近的田间旁路边丢有垃圾,村部垃圾箱附近无分类丢弃宣传牌,箱内各类垃圾混装;太阳坡村王士浩家道场边坡随处丢弃玻璃啤酒,太阳坡二组安置点路口垃圾箱内垃圾混装。2023年11月7日,经调阅资料发现,2020年至2023年9月,林场开展的宣传活动中禁盗禁猎的仅4次,环境保护的仅3次,其中2023年2-7月未开展过环境保护、禁猎禁盗宣传活动,参与人员主要为管理局干部、村“两委”成员与党员群众代表。其中孙学正、李太平因非法猎取野生动物,被郧阳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拘役二个月。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森林宣传车在辖区主干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秸秆焚烧、垃圾分类等法律法规、知识常识;二是利用包村领导、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户户走到,发放宣传单;三是各村森林防火员严格落实巡山护林职责。

7.生态护林员制度执行不严。2023年11月13日,经翻阅红岩背林场2021年至2023年护林员材料发现,彭家庄、余河村在2022至2023年的护林员劳务协议中未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办法》,明确四至边界(即管护范围)、奖惩措施。彭家庄、余河、太阳坡村在2022年至2023年劳务协议中未对护林员每月工作天数、每周巡林次数、护林员禁止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的活动等内容进行约定。2022年各村彭家庄、余河、太阳坡擅自在协议中将2022年度对生态护林员半年一考核约定为一年一考核。对2023年1-3季度未在“生态护林员”app显示出勤的秦子国、蔡本朝等人,依然通过考核。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护林人员进行明确职责,按照护林员劳务协议,让他们清楚知晓自己的职责范畴开展工作;二是认真登记每位护林员每月出勤数,每周巡林次数,确保与协议规定一致,并不定时的抽查其岗位职责落实情况;三是加强对护林员护林情况进行监督,随时随机抽查护林员的工作日志,建立工作抽查问题台账,若出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对秦义进行批评教育。

8.林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23年10月28日,走访发现,位于林场瞭望哨附近的林长制信息公示牌显示村级林长为上任村书记王林,而非现任王海南,且林场面积8.8万亩仅有9块公示牌。2023年11月8日,翻阅林场档案资料发现,林场林长王贤文、副林长班子成员在进行巡林时未严格落实“巡林十看”工作要求,以查看林场与各村项目建设、河道治理情况代替查看资源管护、灾害防控等工作。林场未全面落实《十堰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中第四条第二款要求,仅建立了林长会议、林长制督查制度,未建立信息公开、林长制考核等制度。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林长制“巡林十看”工作要求;二是按照林长制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三是结合实际,建立林长制信息公开栏、林长制考核制度。

9.信访维稳工作责任未压实。2023年10月30日,经翻阅资料发现2023年6月、10月红岩背林场党委办理王林、李林、王艳君信访案件时,未按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信访事项通知文件要求当面送达《受理告知书》《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文件,均通过微信、QQ聊天窗口发送。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红岩背林场党委在处理信访人问题时,管控不力,胡启林在列为重点管点人员后,仍然使其在重要时间节点脱控前往北京、武汉等地。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办信程序;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加强信访矛盾化解力度;三是落实专人对重点人管控。

10.突发事件处置不规范。2023年10月17日,经实地走访太红路沿线发现,林场对部分塌方处未设置警示标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023年11月3日,翻阅资料得知,2023年国庆节期间,因为连续降雨导致全长16.5公里的太红路出现管涵损毁、路面悬空、沿路塌方等安全隐患46处,红岩背林场在2023年10月11日巡察组进驻后才向区委区政府进行报告。该行为违反了《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郧阳区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应对突发事件,首先做好突发事件处理预警机制,建立一支应急分队(护林队员组成);二是应急分队加强日常巡逻,发现隐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11.安全防护意识淡薄。2022年3月,林场建成的2个消防蓄水池缺乏必要维护,其中场部后山容积为100立方米的开放式蓄水池无法正常使用;为森林防火配备的一架价值为40余万元的无人机长期闲置,无专人操作。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辖区野外建成的消防蓄水池进行认真排查,安排专人维护确保消防蓄水池在紧要关头用得上;二是对室内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消防设备正常能用,消防器材保持在有效期内;三是培养使用森林防火无人机专业人才,充分发挥无人机在森林防火中作用;三是对具体管护人员秦义进行批评教育。

1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2023年10月23日,通过翻阅红岩背林场2020年至2023年领导班子分工文件发现,2020年1月至今,林场领导班子分工文件未明确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太阳坡、余河村还存在山头小庙乱挂红布,烧香拜祭现象。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林场党委在2024年党委班子成员分工中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并把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林场理论中心组成员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会议精神等,定期听取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工作责任意识;三是通过调研走访,加强对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对辖区存在山头小庙乱挂红布,烧香拜祭现象坚决制止。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务虚较多,因而近三年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未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林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压实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三是每年至少2次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

14.廉政教育工作走过场。2020年、2021年组织场村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均为《信天游》。2022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有缺项,未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年轻干部守清廉”专题活动、纪法专题宣讲、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新上岗的年轻干部观看1次警示教育片,撰写1篇谈理想、谈感受的心得体会;二是结合每年郧阳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开展1次廉政党课,到区纪委领回最新版警示教育片,组织辖区党员干部认真观看。

15.“第一种形态”使用频次不够。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集中进行,日常中未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作风问题及时纠正提醒。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开通谈话渠道,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主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规范开好民主生活会。

16.存在违规接待现象。巡察发现林场存在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现象。如2020年11月接待中惠旅智慧景区一行4人,陪餐人数6人,超标3人;也存在以电话记录代替接待公函、无接待清单的现象。根据郧政办发2018〕47号关于印发《十堰市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郧政办发〔2018〕47号关于印发《十堰市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合理安排陪餐人员,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二是针对此情况进行认真核对:2021年6月3日,根据党史学习教育精神,按照林场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及《培训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26人集中乘车前往南化开展红色教育暨到九龙瀑景区现场观摩学习培训4A级景区创建工作活动。鉴于红岩背林场景区是十多年3A级景区,必须迅速创建4A级国家旅游区否则将被摘牌这一实情,经提前联系沟通于6月3日上午到九龙瀑景区现场观摩学习培训4A景区创建工作。具体活动安排如下:(1)现场考察景区重点软硬件建设;(2)集中培训学习4A级景区创建实操业务;(3)九龙瀑景区主要负责同志分享九龙瀑申创4A级景区工作经验和做法。活动期间费用包括学习资料费及授课费980元、交通费1040元、场地租赁500元、就餐费780元共计3300元由林场负责,活动结束后林场财务人员据实进行了结算(6月30日出具税票划款结账)。经过几年接续努力,2024年8月通过省创建4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纳入省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计划。目前各项创建工作正有序开展。

17.超标准核销差旅费。2020年1月张海彦出差既报销过路费24元又报销交通补助50元;罗炜2020年11月参加人口普查会议出差1天报销2天差旅费,多报销110元;2022年王贤文3次市内出差均按省外交通补助标准核销,共计超标准核销交通补助90元。根据郧政办发〔2018〕47号关于印发《十堰市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规定因公出差交通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交通补助费实行定额补助,不再核销交通费票据。区内(不包含公车改革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以内的区域)、区外市内、市外省内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省外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单位安排公务用车的不再报销城市(乡)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当事人补齐相关手续,将多发资金退回财务;二是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差旅费核销中,场财务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郧政办发〔2018〕47号文件为依据进行核支;三是对杨蒙恬进行批评教育。

18.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公务用车未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节假日未落实定点停放制度和使用审批、报备程序、车辆维修保养无公务车辆维修审批单。如:2021年3月单位公车保养费3955元,2023年4月支车辆修理费7403元。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公务车辆出行一律建立台账;二是节假日严格按照区公车办相关规定执行,及时将公车停放在规定地点;三是双休日及节假日用车,一律先报备再动车;四是公车维护和保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批单,领导审批后实行。

19.无依据发放津补贴。1.2023年2月发放人事代理人员秦义、涂兴忠劳务,劳务派遣人员黄智耀3人应急管理岗位津贴共计4840元,根据郧应急委〔2022〕1号文件规定:应急工作人员要从全额财政在编人员中调剂;人社部发〔2012〕55号文件规定;津贴发放人员应为在编正式工作人员;2.2021年以来连续三年发放3名职工春节假期值班费合计13200元。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郧应急委〔2022〕1号文件规定精神,结合沧浪山实际合理安排应急管理人员;二是针对此问题,我们进行核对并做相应情况说明(2个情况说明)。第一个情况说明:秦义,中共党员,1999年3月到红岩背林场工作,为人事代理人员,现在我单位从事林业、应急等工作。涂兴忠,中共党员,1999年7月到红岩背林场工作,为人事代理人员,现在我单位从事乡村振兴、应急等工作。根据郧发〔20177号文件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郧阳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中人员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管理确定,经费按实有人数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并妥善安置没有纳入改革范围的林场职工。这两名职工属于沧浪山管理局人事代理编制职工。黄智耀与2022年7月通过劳务派遣招聘进入我单位,工作时长1年,从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在此期间从事林业、应急等工作,属于我单位劳务派遣编制人员。因我单位工作人员较少,工作面大,固2022 年由以上3人从事应急工作,按照应急补贴标准发放了2022年应急工作补贴。第二个情况说明: 2021年,2022年春节期间,为防止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安排单位职工江光沛、李贤朝在单位值班值守、巡逻等工作,发放值班费用两年共9200元,用于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的吃饭等生活开支。2023年春节因下雪道路结冰上山道路无法通行,为保障职工上下班交通安全,安排单位职工江光沛、涂安林在单位值班值守、巡逻等工作,发放值班费用共4000元,用于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的吃饭等生活开支。

20.工作方案照搬照套。林场党委落实郧阳区公安局“十无村(社区)”创建工作时,照搬照套其工作方案,未结合林场实际制定方案,开展工作。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林场实际制定方案;二是全面自查整改,严防照搬照套。

21.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通过调阅红岩背林场财务凭证发现:

1)2022年1月支姚春进食堂采购及车辆GPS服务费10884.8元,而后附13笔报销单合计金额9384.8元,多支出1500元,造成资金流失。

2)2022年11月使用已停用的发票报销林场森林防火综合建设项目款1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和通用普通发票式样的公告》规定,新的发票监制章为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湖北省税务局”字样,而附件中的发票为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湖北省”字样,下环刻制“国家税务局监制”字样,此类发票早于2019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追回多支出资金;三是对工程项目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完成工程所开具税票与所做工程类别要相符,杜绝2019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的一切发票。

22.采购程序不合规。2022年5月采购打印机、电脑、碎纸机合计9420元;2022年8月采购2台电脑8000元;2022年10月采购空调一批102220元,均在各实体店内购买,未按要求在电子商城平台采购。根据郧公共资源文〔2021〕10号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城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述通用设备类、空调机类应在郧阳区电子商城对应品目协议供应商范围内组织采购活动。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郧公共资源文〔2021〕10号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城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按照文件要求操作;二是在今后采购林场所需要物品时,先办理采购审批单,领导签字后,按照采购程序,在规定的电子商城平台上进行采购。

23.购置物资保管不善。2020年林场为举办“腊梅节”采购书画作品40副5万元、花瓶8000个13.2万元,因疫情等原因至今未举行,经现场清点,书画作品仅余20副、花瓶剩余约7500个,所缺物资均不知去向。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物资进出库手续,建立出入库台账,出库时需要相关股室出具由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审批单,按照审批单数量出库,并详细登记,建好台账;二是加强物资管理,物资在库存时,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为了防止损坏或锈蚀、腐烂等及时汇报,以便采取正确保管办法,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24.对基层级财务重视不够。林场福利院分管领导为江光沛、彭家庄村分管领导为王华峰,但福利院支付凭证领导签字人员为林场人事代理人员尚战捷。彭家庄村《郧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始凭证汇总单》乡镇政府备案一栏签字为林场人事代理人员秦义。财务支出票据,未经包村领导审签,存在重大风险。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组织1次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职工参与学习财务管理制度,领会精神;二是严格财务审批程序,村、场直单位在核销凭证时,按照财经纪律在相关核销凭证上请联系领导签字后予以核销。

25.基层财务支出不规范。太阳坡村2020年3月支付猕猴桃基地水毁修复工程款24940元,与公示图片中金额24640元不一致,合同、验收报告等均出现金额涂改现象;彭家庄村2020年9月支付购实木床费用4400元,先购买后询价,不符合采购程序;林场福利院无年度考核依据发放2022年度绩效工资27000元。余河村2023年3月支付蔬菜基地工程款58000元,无《大额支出审批单》,违反《村级组织基本经费支出的报账要求》。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太阳坡村认真整改支付款项不一致与合同、验收报告出现涂改均写出说明情况;二是彭家庄村购置物品时先买后询价,写出情况说明(当时原因);三是林场福利院找出发放2022年度绩效工资文件依据;四是余河村补齐大额支出审批单及相关报账资料,以达到符合《村级组织基本经费支出的报账要求》。

26基层账务管理混乱。通过调阅林场三个村2022-2023年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本,发现三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记帐凭证无原始凭证支撑,利息收入无银行回单;主营业务收入无合同无明细;无年度总帐、明细分类账及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各村负责股份经济合作记账人员,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格执行;二是林场每年定期与第三方代理机构沟通,合规合法设置会记账簿,确保真实、完整。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

27.表率作用发挥不够。个别班子成员“头雁”作用不够明显。如:2022年5月党委委员董祥林因家事请假4天,无领导审批。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管理,完善林场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请销假管理,严格按照程序提前进行审批,杜绝口头请假、电话请假,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并向党政办报备;二是做好日常的管理,指派专人建立请假台账,并妥善保管请假条归档。

28.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1.2021年8月11日,红岩背林场党委班子会议定太红路蜡梅景光带,需购一批蜡梅盘,未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直接决定由郭家平负责购买。2.2022年4月15日,红岩背林场党委会确定2022年度发展入党对象时,未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学习,严格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性。二是完善2021年8月份购置蜡梅事项的会议记录;三是完善2022年发展入党对象时“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印证资料。四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要求,规范“一把手”末位发言制。

29.党建工作重视不够。1.2022年9月至今,红岩背林场机关党支部书记由编外人员担任。2.2023年2月21日、3月15日,红岩背林场分别签收《2023年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组织部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调研督导的通知》等区委党建重点工作文件,只有分管领导董祥林签收“请贤文同志阅示等内容”,但党委书记王贤文均未签批。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党建工作。树牢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带头严守党纪党规,坚决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二是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亲自梳理支部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党建工作推进情况,以抓党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四是严格办公室文件传签程序;五是加强档案管理,对签批的文件严格分类整理归档。

30.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谢天桥自2021年5月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林场党委及机关支部未对其进行处理。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让每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组织生活中;二是在2024年3月份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机关支部通知在鲍峡镇姚家湾村的党员谢天桥同志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三是及时与姚家湾村党支部联系,将谢天桥同志组织关系转移。

31.借用人员无手续。红岩背林场未经组织审批,从其他单位借用人员。鲍峡镇花园完全小学教师李贤朝自2016年2月至2020年8月借调到沧浪山管理局办公室工作,沧浪山林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江涛自2021年10月至今借调到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平安与旅游工作专班工作,均无借调手续。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用人制度,2020年已将鲍峡中心小学李贤朝辞退,在太阳坡幼儿园上班;二是江涛同志是由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安排到林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有区畜牧中心函调手续;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借调人员台账,确保不漏一人,规范管理;四是严格按规定办理抽借调。确因工作需要抽借调人员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抽借调手续。

32.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有欠缺。红岩背林场下辖太阳坡、彭家庄、余河3个村级党支部中的39名流动党员因长期外出务工,不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等政治生活,党支部未采取专人联系、定期跟踪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宣传不够及时、全面。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相关制度,探索建立新的有效方法即流动党员管理方案。二是对流动党员建立专门台账(基层党组织要建立流动党员档案,正确掌握党员基础情况、外出时间、从事职业、流出地址、联络方法及党费交纳等情况);三是确定专员联系(基层党组织要在党支部委员成员中指定1名具有责任心委员结成联络对子,定时联络)

33.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1.2023年2月16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辣味不足。如:董祥林对王华锋的批评帮助为“在一起工作,希望多沟通、多交流”,江光沛对董祥林的批评帮助为“工作多沟通”。2023年2月16日,林场机关支部2022年组织生活会自我批评不深刻,如:支部组织委员杨蒙恬自我批评为“刚接触工作,继续学习党建工作,希望今年做的更出色”,郭家平自我批评为“与管理局保持一致,认真落实,以大局为重做好自己工作”。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红岩背林场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在2024年3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学习党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相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制定会议方案,严格按程序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是做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议材料审核把关,不深刻不召开,不经审核不召开、没有充分准备不召开,坚决避免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四是2024年3月15日林场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剖析,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有“红红脸、扯扯袖、出出汗”的效果。

34.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严谨。2023年1至5月,机关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均有非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如:2023年4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加人员22名,非党员就有13名。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认识,真正明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教育、管理、激励党员等方面的重要现实意义,进而不断增强开展和参与主题党日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召开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时,先制定方案,明确机关支部党员参加,非党人员不得参加党组织生活;二是为了让主题党日富有成效,使广大党员有所收获,支部要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对开展主题党日的各项程序和要求进行明确规范。做到既紧盯中央,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又着眼支部,从支部和全体党员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积极做好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等各项活动记录(交党费、重温入党誓词等图片、签到表等);三是规范整理相关工作档案材料,安排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对档案进行整理完善,确保资料齐全。

35.党费收缴不规范。2020年1月至2023年9月,杨蒙恬、夏宁、杨军等3名党员在预备期内未按规定交纳党费。1.杨蒙恬、夏宁2名党员在预备期未交纳党费。如:杨蒙恬于2021年5月20日纳入中共预备党员,2022年5月22日转正,其预备党员期间未按要求交纳党费;夏宁于2021年7月纳入中共预备党员,2022年9月22日转正,其预备党员期间未交纳党费。2.杨军在预备期间少交纳2021年6月—2022年6月共12个月的党费。杨军于2021年5月21日纳入预备党员,2023年5月21日转正。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章党员,做好学习本章节笔记,真正让每位党员都懂得党员应履行的义务和党员享受的权利及发展党员过程;二是对前期在预备期内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提醒,并督促其补缴党费,告知缴纳党费是党员最基本的义务;三是从2024年起,预备党员按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6.问题整改不彻底。2023年11月13日,经实地走访红岩背林场场部、翻阅河长制资料发现,2019年巡察所反馈的未建立河长制工作台账,无扫黑除恶宣传专栏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4年起对巡河负责人、具体参与巡河人员一律建立巡河台账;二是在林场场部设扫黑除恶专栏,按照活动阶段及时更换扫黑除恶宣传内容。

37.“白条列支”边改边犯。2019年区委第五巡察组指出的林场福利院白条列支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边改边犯现象,截止目前为止林场及福利院食堂采购仍有白条列支现象。如:2021年林场福利院食堂采购粮油菜2902.85元、2022年1月林场食堂采购牛肉牛排4451元、2023年3月林场食堂采购牛肉3160元。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当事人重新补办手续;二是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红岩背林场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察条例》,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把握管党治党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开创红岩背新局面。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林场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红岩背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9-7781519。

1.中共红岩背林场太阳坡村党支部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中共红岩背林场余河村党支部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国营十堰市郧阳区红岩背林场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中共红岩背林场太阳坡村党支部

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11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红岩背林场太阳坡村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7日向太阳坡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太阳坡村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问题,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尤其是在整改过程中,深刻剖析根源,找准问题症结,认真研究举措,切实把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提升全村工作质量的助力和动力。

太阳坡村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这次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把脉准确、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到实处,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问题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2023年10月28日,经实地走访,发现太阳坡一组田间有一座“财神庙”,内有大小神像5座,财神庙内外“香炉、香塔”中香灰较多,仍有许多未曾燃尽的碎香,田地里鞭炮燃放后的碎红纸清晰可见,且挂有很多红绸,祭拜痕迹明显。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山头小庙的监管,依法依规进行关停取缔;二是加强对民间信仰活动的日常监管,防止封建迷信和不良风气在民间信仰活动中蔓延;三是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和服务等方式,引导民间信仰健康发展,提高村民对文明新风尚的认知和接纳。

问题2.污水处理不到位。经实地走访,发现太阳坡村污水处理设施前端配套设施未配套到位,导致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转。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太阳坡村迅速责任到人,安排村支部委员肖亮同志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及时整改处理到位。二是迅速与区环保局对接,安排专业施工人员将污水处理设施前端配套设施配套到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目前已整改到位,设备正常运转。

问题3.环境整治有短板。经走访发现太阳坡村仍存在旱厕;所放置的垃圾箱内有各类垃圾,存在生活垃圾混丢现象,且未标明该垃圾箱收纳垃圾类别,太阳坡村王士浩家道场边坡随处丢弃玻璃啤酒。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太阳坡村以共同缔造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厕所革命旱厕拆除清零工作,提升整村人居环境卫生;二是太阳坡村委会免费为所有农户配套垃圾分类桶100余组、垃圾清运车一台;安排专人上门集中统一收集;并挨家挨户上门宣传、分类督导工作,实行积分奖惩方式,鼓励村民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三是针对村民王士浩家道场边丢弃玻璃啤酒瓶子一事,告知他本人清理整改完毕,堵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问题4.安置点私搭乱建。2023年10月28日,走访发现太阳坡村村部安置点房前空地上搭建的有简易活动板房,屋后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村部安置点房前空地上搭建简易活动板房是太阳坡村“水美乡村”建设者临时办公点,目前工程已完工,简易活动板房已拆除;二是针对屋后存在私搭乱建现象,已安排专人督导、督促相关农户全部清理整顿,目前已整改到位。

问题5.生态护林员制度执行不严。2023年11月13日,经翻阅太阳坡村2021年至2023年护林员材料发现,太阳坡村2022年至2023年劳务协议中未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办法》第三章十八条规定未对护林员每月工作天数、奖惩措施、每周巡林次数、护林员禁止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的活动等内容进行约定。太阳坡村2021年底聘选2022年护林员,但协议聘用时间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2022年度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要求对生态护林员进行半年一考核,但协议中却约定“管护期末考核”。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护林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办法》;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考核,落实责任管护、兑现奖惩措施、严格考勤制度;三是严格按照《十堰市郧阳区2022年度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建全对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机制,加强巡林、护林全过程监督机制。四是安排村委会副主任肖亮同志将2021年底聘选2022年护林员协议聘用时间整改到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整改到位。

问题6.产业发展质效差。太阳坡蜡梅产业自2014年发展至今,9年间累计投资169.63万元,其中2020年至2023年9月,共投入129.42万元,但村集体未获得任何收益。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发展壮大蜡梅产业,由于我们是采取小规模本地原生态蜡梅母本移栽,待栽植成活木质化后方能嫁接,根据植物的生长周期,移栽嫁接为三年一个周期,现已发展蜡梅小盆景2万余株,秋季可以上盆销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以蜡梅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家乐、民宿的发展,增加村民收入。三是探索研发蜡梅系列产品的开发,聘请台湾专家教授亲临我村指导蜡梅精油、纯露、香膏、香囊、花茶、鲜切花等系列产品的研发,并获得初步试制成功。后期需抢抓盛花期批量生产产品,通过线上线下销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为农户务工、增收提供保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问题7.财务核销不规范。1.2020年3月支文化宣传标牌79070元,发票方是郧阳区鲍峡户晓广告标牌部,却支付给赵彦君,合同双方无委托人签字。2.2020年6月支办公费4969元,发票方是湖北省一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却支付给郑世兵。无会议纪要、购物计划、购物明细无经办人签字。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财务核销程序,认真审核票据;二是责任到人,安排村委会副主任、村会计刘立兵到鲍峡财政所及时核查事由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开展五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问题8.财务支出白条现象频出。1.2020年12月支2021年报刊费2834元,无报刊发票,直接支付给个人龚波。

2.2022年6月支森林植被恢复费50260元,无森林植被处罚发票,直接拨付至国库,后续发票未追回。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无报刊发票问题,联系鲍峡邮政局负责人龚波查询、补开当年支付报刊费发票;二是2022年6月支森林植被恢复费50260元,按照省林业厅直接批准文件要求,指定拨付到国库专户上,联系湖北省林业厅财务,现已补开森林植被恢复费缴费50260元发票。

问题9.绩效工资发放无依据。1.2021年3月支2020年村干部绩效工资15120元,无年度考核依据或考核结果。

2.2022年3月支2021年村干部绩效工资20880元,无年度考核依据或考核结果。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管理局党委已及时出据相关考核文件;二是加强沟通联络,严格支付程序。

问题10.财务审核不严格。1.2020年3月支猕猴桃基地水毁修复工程款24940元,支付手续随意涂改,公示图片中金额24640元,合同验收报告与工程决算金额涂改为24940元。

2.2023年3月购生活用品电火盆、换气扇等893元,发票名称为太阳坡工作队,实际应开具太阳坡村民委员会。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到人,安排村会计刘立兵找到工程当事人整改核实情况,已整改到位;二是针对2023年3月购生活用品电火盆、换气扇等893元,发票与实际名称开具不相符迅速核实情况,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对财务报账手续的审核把关。

问题11.2020年3月支水毁河提修复及耕地恢复资金129260元,支付手续不全,无项目审计报告、无大额资金审批单,无会议公示照片,无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3年3月采购防疫物资3912元,发票与购物清单不符,无物资发放单。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2020年3月支水毁河提修复耕地恢复资金129260元的项目支付手续,按照村级项目实施要求逐项整改到位;二是对项目进行审计,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对2023年3月采购的3912元防疫物资收发管理建立台账,规范管理。

问题12.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扎实。1.太阳坡村党支部2023年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方案部分内容直接套用郧阳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展好6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2023年6月8日,太阳坡村党支部召开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报党员到会7人,刘甲清因病不能参加,但参会人员签到表中却有刘甲清的签名。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太阳坡村党支部立行立改,严格按照《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组织部》下发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要求、学习方案,认真开好每月的支部主题党日会议,把党的方针政策传达到每个党员心中。二是我们太阳坡村相对其他2个村,面积小、人口少,党员人数也少,即使对因病因事不能参会的党员,会后我们支部委员会第一时间到党员家中,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争取每个党员都能了解掌握会议内容,提高每个党员自身素质。三是严格执行学习活动签到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全村党员、驻村工作队员必须会前签到,对没有签到、迟到早退、不参加学习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上报管理局党委处理。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1.坚持全面整改,确保整改见实见效。从问题的根源出发,深入分析,确保整改措施见实见效,一是明确整改的目标和方向,深入剖析,找出问题的根源;二是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三是加强整改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四是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坚持改立并举,持续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制度创新,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三是加强制度监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基层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3.坚持着眼长远,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保障整改成果转化的重要基础。我们要针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推动整改工作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新的问题。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提高整改工作效果的重要途径。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整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总之,坚持着眼长远、推动整改成果转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9-7781519。

中共红岩背林场太阳坡村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中共红岩背林场余河村党支部

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11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红岩背林场余河村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28日向余河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余河村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问题,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尤其是在整改过程中,深刻剖析根源,找准问题症结,认真研究举措,切实把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提升全村工作质量的助力和动力。

余河村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这次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把脉准确、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到实处,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问题1.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2023年11月14日,经实地走访,发现余河村一组(蔡家湾)处发现山林中有一处“千佛洞”,香炉中香灰较多,有较多残香未燃尽,“石佛”上拥有多条红绸,祭拜迹象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山头小庙的监管,加强对民间信仰活动的日常监管,防止封建迷信和不良风气在民间信仰活动中蔓延;二是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和服务等方式,引导民间信仰健康发展,提高村民对文明新风尚的认知和接纳。

问题2.环境整治有短板。2023年11月14日,经实地走访,发现余河村所放置的垃圾箱内有各类垃圾,存在生活垃圾混丢现象,且未标明该垃圾箱收纳垃圾类别;玉皇庙安置点前存在居民垃圾乱丢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宣传;二是开展季度环境卫生评比,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群众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问题3.生态保护责任履行不力。余河村村民孙学正、李太平,分别在2020年12月8日、2021年3月5日,因非法猎取野生动物,被郧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宣传,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二是对孙学正、李太平二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问题4.安置点私搭乱建。2023年11月14日,经实地走访余河村发现,该村道场沟与玉皇庙安置点同样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宣传引导;二是针对安置点私搭乱建,安排专人督导,督促群众自觉做好整改清理。

问题5.生态护林员制度执行不严。2023年11月13日,经翻阅林员资料发现,余河村在2022至2023年的护林员劳务协议中未明确四至边界(即管护范围)、奖惩措施;2021至2023年未对护林员每月工作天数、每周巡林次数、护林员禁止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的活动等内容进行约定;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2022年度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要求对生态护林员进行半年一考核,但协议中却约定“管护期末考核”。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护林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办法》;二是召开护林员选聘大会,解聘不达标的护林人员;三是严格落实选聘方案,管护合同,加强护林员管理,按要求做好季度考核工作。

问题6.公共设施管理不到位。2023年11月14日,经实地走访余河村玉皇庙安置点发现,安置点内公厕水源被关闭,厕门紧闭无法使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整改,落实专人管理;二是建立管理制度。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问题7. 资产负债表核算错误。2020年至2023年6月资产负债表核算不平衡,报表显示期末数资产总额不等于负债和所有制权益总额。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整改,规范财务财务管理;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修正资产负债表核算错误;

问题8.劳务费支付手续不完善。2022年3月 支打扫卫生及清理水窖劳务费用4000元,村部墙体维修劳务费用3000元,均未与劳务人员签订合同。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整改,规范财务财务管理;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补齐劳务合同,规范报账资料归档。

问题9.财务支出审核不严。1.2021年9月支广告费1600元,无合同,未附实景图片且明细表无经办人签字验收;2.2023年3月支村部办公费购买硒鼓及广告费5914元,无合同,未附实景图片、明细表经办人签字不全;3.2023年3月支蔬菜基地工程款58000元,无大额支出审批单。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整改,规范财务财务管理;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补齐相关资料归档。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

问题10.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员夏宁2021年9月21日被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2022年9月22日转为正式党员,其预备期内未交纳党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余河村党支部立行立改,加强党建内容学习;二是规范收缴党费,通知其预备党员补缴预备期内党费。

问题11.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有欠缺。余河村支部共有党员29名,其中流动党员18名。流动党员长期未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等政治生活,学习教育面偏低。党支部未采取专人联系、定期跟踪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宣传不够及时、全面。党支部对党员疏于管理,胡其林等个别党员变身上访户。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联系管理,定期跟踪,对流动党员做好党员关系转移;二是建立党员学习群,及时传达党的政策;三是支部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对重点人员的思想教育。

问题12.组织生活虚化。2023年2月23日,余河村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中民主评议党员涉嫌资料造假;1.姜家意等27名党员的评定表一个笔迹;2.秦加兴、谭荣成、胡良平、秦加明等党员的个人总结涉嫌由其他人填写,并且总结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现实情况不相符。如:秦加兴现年78岁,是一名农民党员,其党员评定表的个人总结出现“热爱我的工作,更应踏实工作、格尽职守、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等内容;胡良平党员评定表的个人总结出现“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开展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等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严肃开展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二是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工作,让党员自己撰写个人总结、评议等资料,严禁代写,村支部做好资料审核把关,确保活动有效。

问题13.党员发展不规范。2022年9月22日,余河村党支部在表决预备党员夏宁转正时,没有按照要求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二是对后期党员转正落实好无记名投票方式;确保程序合规。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1.坚持全面整改,确保整改见实见效。从问题的根源出发,深入分析,确保整改措施见实见效,一是明确整改的目标和方向,深入剖析,找出问题的根源;二是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三是加强整改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四是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坚持改立并举,持续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制度创新,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三是加强制度监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基层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3.坚持着眼长远,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保障整改成果转化的重要基础。我们要针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推动整改工作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新的问题。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提高整改工作效果的重要途径。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整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总之,坚持着眼长远、推动整改成果转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9-7781519

中共红岩背林场余河村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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