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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十五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5-08-21 11:02:25      来源:中共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中共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十五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319日至419日,委第三巡察组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473日,区委第三巡察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行动自觉

202473上午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党组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2024919上午,局党组召开了区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任务。

  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认真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局党组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此次区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我局326个问题,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问题23个,长期坚持1个,持续整改2;追责问责11人,其中组织处理11注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推动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复发生。印发出台涉及执法文件1个,即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涉及耕地保护文件1个,即《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涉及不动产登记文件1个,即《关于印发<郧阳区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涉及单位管理文件1个,即《机关股室和二级单位积分制管理办法》;20249月我局对本单位所涉17个股室及二级单位的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整改情况及成效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20244月开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作为开展的党组会(除专题会议外)第一项集中学习内容中,并长期坚持。在202458日第6次党组会上学习了《习近平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63日第10次党组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73日第14次党组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819日第18次党组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的环保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918日第19次党组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823日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011日第20次党组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22日第22次党组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114日至6日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坚持把“第一议题”放在集中学习首位,优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各股室每月积极上报相关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精神等内容,跟进督促涉及本部门工作落实。三是按要求修订完善2024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表。四是安排专人记录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及会议其他内容。五是430日,在2024年第五次党组会议中,组织党组成员围绕“建功先行区 建设示范区”专题学习。

2.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通过线上学习外单位优秀主题教育事例,线下与外单位积极沟通交流,对于学习内容查漏补缺。二是3月至4月共组织专题培训3次、集中理论学习2次、外出实践活动1次,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三是在3月召开系统干部职工大会,组织本部门优秀代表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结合“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交流;围绕“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题进行专题研讨。

3.关于“落实耕地保护不到位”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经实地踏勘我区大部分耕地流失图斑不宜进行原地整改,为此,对耕地流失后的图斑会采取异地新增的方式优化耕地布局。二是多次组织召开由乡镇政府参加的耕地保护相关会议,组织各乡镇对违规占用耕地的“非农化”、“非粮化”行为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压实乡镇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三是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组织宣传耕地保护知识,印制耕地保护知识应知手册,分发至全区各行政村;同时,在工作群发送最新的耕地保护知识和耕地保护反面案例,提升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四是结合国家下发我区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显示,2023年度我区耕地面积59.09万亩,相较于2020年度净增加0.44万亩。  五是已出台耕地保护相关规定及保护措施,如:《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郧阳区光伏发电项目违规用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4.关于“规划用地存在未批先用”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从制度上严格规范用地审批流程,制定了相关的用地审批制度,内容包括规范办理事项,资料目录,办结时限。二是做好全流程强化监管,在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规划许可等方面做好论证、审查、核验、检查、执法等监管措施。三是S280省道郧阳区谭山镇至丹江口大沟段(谭山镇至梅铺镇)改扩建项目于20242月已获得用地批复;涉及用地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四是对时任谭山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魏伟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5.关于涉土违法行为频发”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坚持常抓不懈。根据区政府文件《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二是依据《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巡查。三是强化执法巡查和日常监管,对违法占地行为零容忍。四是建立健全排查台账,掌握违法行为线索并及时制止,遏制违法行为发生。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成立土地执法工作专班,通过奖励举报人员,激发基层活力,发挥群众优势,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受益的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六是提高执法质效,压缩案件办理时限,探索限时办结考核制度,对违法违规案件遏增量、化存量。

6.关于“对非法占地处置不够有力”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2023年度8起未办结的案子目前已办结7件,1件正待移交至区法院。二是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办理案件,严格遵循执法程序,依法履职。三是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改进执法工作方式、提高办案能力、提升案卷质量。四是加强日常监管,遏制违法苗头,打击违法行为。

7.关于“涉改卫星图斑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已整改到位图斑17个,已组卷报批至市局图斑20个,待组卷报批图斑5个,占永久基本农田1个,暂时无法报批。二是加强局相关业务股室对接,完善用地审批手续。三是督促乡镇切实履行好耕地管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辖区内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加大对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四是对乡镇加强业务指导,对涉改卫星图斑整改不到位的乡镇所进行通报。

8.关于“执法履职不力”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该问题涉及未批先建事项已经整改到位,土地卫片图斑已全部举证销号。二是严格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整体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是涉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和处分;对时任谭山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魏伟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四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将本系统执法人员个人履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9.关于‘“四位一体”网络化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推进缓慢’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已争取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1329万元,用于129处地质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预警建设和62处已到期专业预警监测点的维护工作,95日已完成项目的初步验收,预警监测设备现已并网投入使用。二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工作。三是持续开展“人防+技防”地灾防治体系建设,增加专业监测预警设备建设,对出现预警预报的隐患点及时进行处理。

10.关于“涉矿违法行为禁而不绝”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郧资规发〔20247号),进一步完善日常执法监管机制,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动态巡查防范监管作用。二是强化与多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落实当地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成立涉矿执法工作专班,通过奖励举报人员,激发基层活力,发挥群众优势,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受益的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四是提高执法质效,压缩案件办理时限,探索限时办结考核制度,对违法违规案件遏增量、化存量。五是加强上下联动,督促乡镇自然资源所强化执法巡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局执法大队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巡查活动,重手整治各种违反自然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六是增加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频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整体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职本领,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教育监管。

11.关于“履行杨溪关门山村滑坡体治理项目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已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该项目工程中的排水渠进行全面复核和处置,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排水渠道进行了拆除并重新施工,同时,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股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管。二是针对因施工造成部分公路损坏及耕地凹洼不平问题已进行整改。三是对项目现场施工及监理负责人进行约谈,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进行整改。四是给予本单位分管地灾防治工作的领导占华芳及股室负责人冉鸿圣批评教育处理。五是完善单位内控制度,成立由分管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工作领导为组长,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股、办公室、财务股、监察室及乡镇所负责人任成员的工程建设和工程验收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原则,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同时引入第三方公司对验收进行复审,严把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

12.关于“监管安阳镇崌峪滑坡体治理项目流于形式”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针对排水工程施工不彻底的问题已进行整改。二是经过一系列整改措施的推进实施,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项目建设目标更加明确,任务分工更加细化,进度控制和质量监管更加有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到了严格执行。三是通过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财务管理体系以及加强资金流向监控与审计等措施的推进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将继续深化整改工作,不断提升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质效。四是给予本单位分管地灾防治工作的领导占华芳及股室负责人冉鸿圣批评教育处理。五是完善单位内控制度,成立由分管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工作领导为组长,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股、办公室、财务股、监察室及乡镇所负责人任成员的工程建设和工程验收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原则,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同时引入第三方公司对验收进行复审,严把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

13.关于“国土空间规划推进缓慢”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1130日获国务院批复同意。目前市、县(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通过省厅预审,待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我局将迅速把郧阳区国土空间规划按要求第一时间上报审批。二是经与市局对接沟通,目前省厅正就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专家评审及征求省直部门意见,待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我局迅速向市局上报审批郧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14.关于“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不高”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202431日我局印发了《郧阳区2024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二是盘活存量、推行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截止目前,已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953.03亩,处置率为25.25%;处置存量闲置土地673.56亩,处置率为24.77%,均达到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消化处置目标。三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试点期内,累计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5宗、面积71.31亩,通过联营方式使用集体土地2宗,面积380亩。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存563.326万元,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2.1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80个。四是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良好氛围。20241028日,湖北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将十堰市郧阳区作为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在全省公示。

15.关于“财产登记服务质效不优”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包括财产登记在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已作为我局一项重要工作推进,从主要领导抓起,常抓不懈。明确了分管领导,并且落实专人,全面、系统、持久地开展工作;②多次列入党组会议题,进行研究部署;③局长及其他领导多次调研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解决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区人大将财产登记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内容进行了调研;区营商办多次就财产登记进行协调、督办。二是从制度、作风建设、素质提升方面入手,狠抓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登记质效。①进一步严明纪律,以严实作风;②所有人员签订了《作风常态化建设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③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工作;④评先表模,树立典型;将思想、作风建设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有针对性地对个别人员开展交心谈心;以局名义举办了两期登记业务全员培训。特别是结合《不动产登记规程》91日实施,对登记大厅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三是坚持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及信息建设为重点,继续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支撑能力。①与协作单位签订合同,对系统运行、信息安全、数据质量提供技术支撑,确保业务办理流畅、数据传输安全,数据上报及时、质量合格;②继续做好登记系统升级改造,特别是按自然资源部要求,升级改造完善在办数据自检服务接口、三级查询接口调用、报文汇交等功能,更好地支撑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③不断完善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力度;特别是对原有数据整合成果进行了再整理,再完善,使存量登记数据信息更准确、更实用。四是针对2023年省政府营商环境和省厅财产登记评价结果不好的状况,开展了指标分析,同时提优补短。①对《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进行了修订并上网公示;②对登记材料进行了精简,较原来比,净减1件以上;③要求登记各环节,要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以压缩登记时间。较往年比,今年的业务办理时间平均减少近一半,如企业转移登记2023年平均节时在2个小时以上,今年在1个小时内可以办理完毕。五是大力推进线下“一窗受理”“综合受理”工作。从固化收件数量、种类,实现并联审批,精简环节,提高审批时效,以切实压缩登记时间;如:线下非特殊情况通过“一窗受理”纳税比例达到98%以上。六是加大业务网办力度。一年来,共办理网办业务1687 件,较去年同期1118 件增加 51%。抵押一般登记、增量房转移登记网办率在60%以上。七是开展了“探索林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国家级先行区创建试点项目。该工作于111日参加了省厅组织的集中验收,验收成绩处于中上等水平。全面巩固和推行典型经验复制,包括“二手房带押过户”2个、相关业务联动办理75个,特别是启动了婚姻登记与不动产登记联动办理,“五证同发”1个、“证缴分离”、“票税分离”、非公证继承的不动产登记等,有力推动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提质提效。八是工作成效得到了检验。在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今年上半年的自然资源营商环境评价中,郧阳区财产登记取得了60个排名单位第23名的成绩,较上一年全省倒数的排位有明显提高。

16.关于对巡察反馈重视不够”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9月份,结合十五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深入地撰写剖析材料,并把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对照检查材料中,开展了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中肯意见,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在年底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结合分管工作把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列入202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之中。

17.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我局通过与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住建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长效机制,对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在接受处罚、补缴规费、采取改正措施后,依法完善规划许可手续。二是对不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查封施工设备、拆除或没收建筑物并处罚款。三是对顶风而上新开工建设的违法工程,依法采取查封工地、机械设备或拆除等强制措施,制止违法建设。四是目前我局与相关单位工作联系紧密,相互积极配合,切实制止了违法建设行为发生,维护了城乡规划秩序和公共利益。五是根据郧政规【20201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主体施工过程中的巡查监管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组织实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配合;鉴于此,局党组研究,给予时任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人狄超口头批评提醒。

18. 关于“心得体会照搬照抄问题依然严峻”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10月通知各支部全系统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二是对2023年撰写心得体会照抄照搬的易建桥、王静两名同志,给予了批评教育处理。

1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在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通过的同时,按要求报送联系我局的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审查,与此同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局监察室对局“三重一大”事项跟进监督,并定期向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报送所需材料。三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会专人记录,同时按要求整理形成党组会议纪要。

20.关于“公务租车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20249月,我们按照《十堰市郧阳区党政机关租用车辆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工作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要求局财务股切实履行把关审核职责,严格落实郧阳区公务用车租赁办法。三是建立健全公务租车审批报销制度,修订完善财务审核和用车审核程序。四是强化财经纪律执行,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遵循“事前审批、一事一结、及时报账、多人审核”的工作程序,依照程序从严审批、核销。

五是我们对存在履职不到位的具体经办人吴磊给予了批评教育,对原财务股负责人董光芬给予了提醒谈话,对分管领导朱晓波进行了口头批评。

21.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了《十堰市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提高对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认识,增强财务纪律观念。

二是已责令涉事人员邵康退回多报销14天生活补助420元,给予其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开支,严格报销程序,明确责任,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遵循“事前审批、一事一结、及时报账、多人审核”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所有开支经股室负责人、会计、出纳、分管财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核销。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深入学习现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财务股室业务能力,定期对财务收支行为开展自查,全面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22. 关于“公务接待费不规范”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将新修定的局机关工作制度印发各股室、二级单位和各乡镇站所学习,并严格组织实施。二是按照《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三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核销程序,明确责任,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遵循“事前审批、一事一结、及时报账、多人审核”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所有开支经股室负责人、会计、出纳、分管财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核销。四是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坚持接待费报销“四要件”管理。事前审批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切实提高资金绩效,确保单位资金健康运行。

23.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流程的教育和培训,使相关人员明确了解政府采购流程的各个环节及重要性,提高对政府采购手续的重视程度。二是针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我们进一步夯实了采购程序和管理方式,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确保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规定进行采购。三是适当地增加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工作人员,明确职责,确保各个环节顺利推进,及时跟进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四是建立监督与约束机制,严格按照《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和《郧阳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审批责任清单,采购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各个环节合规,杜绝随意省略或忽视政府采购手续的办理。

24.关于“应收款项催收不及时”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细化问题清单,对造成长期挂账不明的原因进行分析、查明,并对能及时追回的应收款项督促收回。二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强化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财经法规。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强化核算管理。

25.关于“党员春季轮训流于形式”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党员春训工作方案,明确培训时间、方式、内容。二是夯实培训内容及批次,将春训分成6次对系统党员进行培训。3月至4月共组织专题培训3次、集中理论学习2次、外出实践活动1次,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三是4月份,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员干部会,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

26.关于‘“双十星”创建整改浮于纸面’的问题

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组织要求,落实了年初党员、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年底评定。要求各支部全体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业务制定可行性承诺内容,对未落实承诺的党员年终不纳入“十星党员”评选。二是及时汇总各党支部对年度“十星党员”民主测评,评定结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三是对2023年“十星党员”没有年初承诺10名同志,在巡察整改过程中部分同志的承诺已找到,而李銎、吕道斌、李关清三人没有找到,鉴于此,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未查到年初承诺的李銎、吕道斌、李关清等同志,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升政治“三力”局党组将组织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平台等,采取集中领学+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多样化形式,强化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坚持从严治党,精准监督执纪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精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加大对担当精神不强、责任意识薄弱、不守规矩党员干部处置力度,加强以案释纪释法警示教育。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局党组将自觉把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考验,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标尺,以坚决改、全面改、彻底改的决心和态度践行对党忠诚的要求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压实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反馈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是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成果运用。针对区委第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切实提升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真正把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97224237电子邮箱:1034093552@qq.com

                

中共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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