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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堰市郧阳区人社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4-01-05 17:02:39   中共十堰市郧阳区人社局党组    来源:中共十堰市郧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十堰市郧阳区人社局党组

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6月下旬至8月上旬,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2月5日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反馈。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人社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区人社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郧巡发〔2022〕12号),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深刻反思了问题存在的根源,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二是迅速部署,立改立行。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反复研究制定了《区人社局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情况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区人社局党组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和共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工作完善思路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使人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专题学习未组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补学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摘要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征订书籍,督促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教育。四是完善了干部学习制度,建立了考勤制度,学习考勤每半年通报一次,并把学习纳入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中。五是区人社局党组对涉及学习强国积分为零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他们写出深刻检讨。

2.关于“网上学习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人社局党组对涉及学习强国积分为零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他们写出深刻检讨。二是进一步提升参学率和活跃度。三是制定学习积分周通报制。四是提升学用成效。五是完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管理制度,根据学习排名予以通报表扬,并将学习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关于“落实区委重点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原委,立行立改。二是强化认识,转变作风。三是精心组织,持续开展活动。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前期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优化《阳区人社系统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方案》,明确带队领导,责任到人,结合“人社政策进万家”、“三下沉”服务、春节前后访贫送温暖等活动,深入乡镇、企业及群众家中,实地了解基层人社政策落实、经济项目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情况,收集汇总问题、并竭尽全力解决落实,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用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后,局党组迅速下发2022年《关于区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人社文20221号)已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并把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中。二是局党组制定《阳区人社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会议精神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区人社局党组定期听取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工作责任意识。三是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安排。

5.关于“政治理论宣传不上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区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定《阳区人社系统2022年信息宣传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材料撰写,全面宣传人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湖北省人社厅授予“宣传报道先进单位”。二是提升政治站位,抓实理论宣传。通过系统内LED屏幕、文化展板及单位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阵地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三是制定《2022年阳区人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制度》,提升宣传质量。

6.关于“信访受理不细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和业务规范培训,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公开、公平、公正履职,在执行政策上不跑调、不走样。不断提高信访维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要求信访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对待每一位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化解矛盾,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提高信访诉求处理水平。三是落实信访责任制。印发《阳区人社信访工作制度》(人社函2023〕2号)文件,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认真落实好信访事项的接待登记、受理转办、检查督办、回复等制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并作出书面检讨。

7.关于“一费两金表格填写逻辑超出想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常态化培训。工资福利股通过组织培训区直单位人事干部,进一步规范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审核审批流程,要求各单位规范填写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困难补助审批表,今后工作中如出现资料不全、填写不规范的情况,将倒查责任,严肃问责。二是增强业务人员工作责任心。通过积极钻研人社业务,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讨。

8.关于一费两金审批时间漫长超过预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股室责任意识,以实际行动和整改效果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向各申报单位发放《工作提醒函》的方式,详细告知丧抚待遇办理所需资料和流程,落实首问负责制,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限时办结,材料齐全,即来即办。

9.关于一费两金审批程序简化不敢苟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审批流程,审批层层把关,股室经办人员初审,股室负责人复审,每月将办结业务汇总报分管领导,做到每一项丧葬费、抚恤金经办业务有审核、有签字、有落款。二是建立审核监督机制,严格规范业务经办流程,由分管领导定期对经办业务进行督办,随机抽查,确保各项业务档案严谨、细致、规范、完整,可追溯。

10.关于“工伤认定马虎大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查摆总结,对业务经办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讨,要求当事人认真自我批评,端正工作态度,自觉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的工伤认定流程,及时受理工伤认定诉求,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作出决定,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11.关于“信访卷宗缺斤少两”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二是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信”质量。三是加强对信访案件的审核力度,由相关股室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局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局办打印文件上报,确保文书资料规范完整。

12.关于“仲裁案件办理仲而不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快立快审快裁制度,加快案件处理的速度。二是建立流动仲裁庭。将仲裁庭建立在劳动纠纷多发企业,通过流动仲裁庭审理案件,解决仲裁庭资源不足的问题。三是强化对仲裁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仲裁员沟通水平和业务能力,从而提高仲裁办案的质效。

13.关于“受理案件成案极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作了新的立案登记台账。二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投诉案件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三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程度,加大执法力度,保持对欠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四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五是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案件办结效率。

14.关于“人社系统的部分股室和相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欠佳,社会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思想觉悟,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工作行为;二是通过主题党日、职工大会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三是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评选服务标兵,强化警示教育,积极接受群众的监督。

15.关于“研究重要事项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坚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局党组决策水平,提高决策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在涉及重大决策时经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意见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后,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基础上,提请局党组会集体讨论。

16.关于“讨论重要事项图简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重要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记录,会后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三是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严格遵守决策程序,坚决杜绝简单化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7.关于“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办2010〕19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区关于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的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议事程序、规定、要求的知晓率。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领导班子成员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党组成员要认真积极履职担当,杜绝好人主义和推拖搪,杜绝随声附和;一把手要严于律己,带头规范,尽职尽责,杜绝“一言堂”和拍脑袋,调动集体智慧形成决策结论。

18.关于“会商大额资金支出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体研究决策。经办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中讨论,民主决策。二是严格拨付程序。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形成会议纪要,保证“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压实各方责任。举一反三,强化财务监管。四是修订完善单位运行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在涉及重大支出时,需经办人事前向分管领导提出,分管领导与分管财务领导沟通并报局长同意,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方可支出。

19.关于“照搬照抄乱象丛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活动组织有方案、有目标、有中心、有效果,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二是强化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成效。局领导班子带头,传导压力,经常监督,及时查处是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做出深刻检讨

20.关于“系统内用工优亲厚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制管理,及时理顺关系,规范管理;二是规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拨付,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手续。三是严格规范各单位用人制度,逐步消化解决混编混岗问题和体制外用人问题。

21.关于“无依据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二是要求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财经纪律要求,主动履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合理合规。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审计问题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22.关于“无原则预拨、超拨大额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拨付手续,理顺财务关系。二是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支出程序和手续,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

23.关于“无手续列支招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当事人写明情况,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作出深刻检讨。二是严肃财经纪律,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杜绝不合理不合规开支。三是举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出郧阳区人社局乡镇服务中心人、财、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乡镇人社中心撤销帐户,乡镇社中心费用集中在局机关报销,彻底杜绝乱开支问题。

24.关于“无规矩领取驻村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十堰市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强化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加强考勤检查和年度业绩考核,杜绝不规范领取驻村补贴问题。是当事人已退回违规领取的驻村补贴,并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

25.关于“无把关核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十堰市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杜绝不合理不合规开支。二是规范票据管理,强化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做好审核把关。

26.关于“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抓学习。二是建章立制抓规范。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强化财务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和实际预算费用核销规定,认真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搞变通、打折扣现象。三是强化监督抓问责。全面落实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租赁支出,规范支出项目、支出标准、支出范围。

27.关于“无理由支付劳务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劳务合同。二是强化风险防范,合法用工。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在本合同期内,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发现不正确履行合同的,及时终止劳务关系。

28.关于“工作交接有间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梳理,查清国有资产的底子,理清本单位国有资产台账,做好记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二是规范流程,健全制度。落实资产交接制度,包括实物交接、工作流程等内容,做好日常管理。三是严格落实监交制度。充分发挥监交职能,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时,有专人负责监交,以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29.关于“资产管理存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理清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基础上,确保账实相符。二是强化资产管理。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的清理核账工作,实现程序化、规范化。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30.关于“党建工作没专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人社局党组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作用。二是强化党建工作研究,对系统各单位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熟悉党建工作的内容、标准、要求、目标。三是强化党建引领,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区委对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并定期开展“三会一课”等活动。

31.关于“学习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人社局党组强化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端正学习态度,每月主题党日机关党员全部参加二是严格组织程序。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的党员干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于请假不能参加学习的同志,要求开展自学形式的补学,完善学习笔记,确保学习效果不打折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不搞形式主义简单应付。

32.关于“党员发展缺规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查摸底,明确工作目标。做好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四类人员工作台账。二是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环节上严格把关,确保党员发展的高质量。三是拓展党员教育渠道。坚持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

33.关于“党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纪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干部管理的相关要求,强化党员管理工作,按时规范交纳党费,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每月督促党员干部按要求填写党员手册,对党员的学习笔记、党员手册,每半年集中收集检查一次,确保填写完整规范。

34.关于“党组织关系与人事关系不同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在人员调动、入职、退休等组织关系发生变动时,及时在党员统计系统上呈报关系转移手续。二是加强服务意识,对于组织关系变动的党员,及时做好关系转移对接工作,确保组织关系转移到位;三是加强管理。对新转入的党员干部,按要求参加每月组织生活和学习活动。

35.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规矩意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筹备,广泛征求意见,明确任务目标,精心组织,规范程序,务求效果;二是提高政治觉悟,杜绝“好人主义”思想。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广泛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工作大局出发,切实指出当事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中防微杜渐、整改提高。

36.关于“警示教育未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党风廉政教育宣教月活动、人社工作大会等机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认真落实区纪委监委有关《纪律检查建议书》、《工作提醒函》等整改要求,举一反三,常态化抓警示教育。三是强化能力作风建设,坚持相关廉政纪律和基金监管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堤坝。

37.关于“窗口人员配备不科学”的问题

整政情况:一是积极汇报争取,充实编制人员力量。二是及时补充人员。通过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分配等方式,及时补充空余编制,并优先充实到社保窗口一线。三是调整权限分配根据权限级别和风控程度高低,每个环节的经办人员交叉监督、相互制约,终极审核统一由分管领导或局长把关。四是分批开展轮岗。全面梳理岗位、人员职责,按照数据管理、基金财务、稽核内控类型岗位的工作人员不相互兼任规定和高风险岗位经办业务原则不超过5年以上的要求,开展分批轮岗。

38.关于“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区社保局职工考勤制度》,进一步强化能力作风建设。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制定区社保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推进窗口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时刻抓好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树立窗口新形象。三是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流程,始终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办理依据公开、办理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制度,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9.关于“档案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机关及时调配人员充实档案管理人员,确保完成各项档案服务工作。二是申请增加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四是加快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

40.关于“服务作用发挥不够,人力资源调配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工作统筹,对现有乡镇服务中心干部职工进一步优化调配,全区人社服务中心人员统一调配。二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考、退伍士兵安置、“三支一扶”转编等途径合理补充相关乡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41.关于“混编混岗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二是人岗相配,规范管理程序。三是申报需求,及时补充人员。四是规范程序,注重强化管理。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及编外人员的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用人程序,用制度管人用人。

42.关于“股级干部任用无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及时补充人员。二是严格标准要求,规范任职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十堰市县(市、区)股级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组通2015〕4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股级干部任职工作。

43.关于“借用干部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手续,规范用人管理。二是依据要求,严格管理。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的管理工作。

44.关于“人员变更人走茶不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有关人财物管理规定,规范宏途公司管理,提升经营业绩。二是落实区政府工作安排,理顺宏途公司管理关系;协调国资局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调整补充董事会、监事会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区人社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坚决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区人社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9-7232561;电子邮箱:416883357@qq.com。

中共十堰市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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