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组长,今天上午,我们召开2021年高考工作推进会,有一个学校的中层干部不参加会议,而且电话沟通态度还很不好,你下午有时间吗?请和我一起到学校找他谈话提醒提醒。”
“这种情况必须找他谈话,我安排好其他工作,我们一起到学校去找他。”
这是日前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和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的对话,也是郧阳区纪委监督执纪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郧阳区纪委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积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第一种形态”作为“第一道防线”,推动“第一种形态”运用落实落地,不纵容小节,不放过小错,把问题查到位、纠到位,让教育提醒不仅有力度,而且有温度,真正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纪法效果。
用好第一种形态,关键在党组。郧阳区纪委突出强化各被监督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以及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唤醒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忠实履职尽责。今年以来,区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380余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20余人次,诫勉谈话80余人次,下发纪检检查建议书12份,监察建议书19份。
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可以有效遏制“疾病蔓延”,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可以有效救治“好干部”在思想上滑坡的苗头,使干部在小错误中汲取教训,做到了有病早医治,有病则治病,无病则强身。(王海军 田龙波)